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和《自治區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新政辦發〔2022〕46號)精神,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起草了《克拉瑪依市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2022年8月26日經市“放管服”改革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各區、各部門,要求市級各部門2022年9月8日前編制完成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各區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5日前編制完成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同步應用實施。
二、制定過程
2022年8月26日印發《克拉瑪依市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全面部署清單梳理、審核工作。9月8日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清單梳理工作,9月15日市“放管服”改革協調領導小組精簡行政審批專項組完成完整性審查工作,9月22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合規審核工作,10月8日經市十五屆政府第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形成了《克拉瑪依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三、主要內容
《克拉瑪依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嚴格按照《自治區行政許可清單(2022年版)》梳理,制定上級設定、市級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242項,涉及市級32家部門。各部門將嚴格按照《克拉瑪依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實施行政許可,清單之外一律不違法實施。
四、解讀主體
克拉瑪依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解讀人
第一解讀人:
李剛 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日常解讀人:
盧陽 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服務科副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