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3年1月10日對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書)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通訊地址:克拉瑪依市勝利路33號,郵編834000電話:0990-6881537,6232817。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車排子油田車峰 3 井區石炭系油藏北部擴邊工程 |
克拉瑪依區 |
新疆油田分公司開發公司 |
新疆天合環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擬建項目位于克拉瑪依區,為老區塊滾動開發。主要建設內容:在車峰3井區石炭系油藏北部共新建采油井場38座,其中新鉆井36口(均為二開水平井),鉆井總進尺95300m;老井利用2口,新建產能共計19.46×104t/a;新建計量站3座;新建單井集輸管線30.55km,新建集油支線6km;車23混輸站內擴建1座分離緩沖橇及2座混輸泵橇,車326混輸站內擴建1座分離緩沖橇及1座混輸泵橇;新建四級道路5km;配套建設供配電、儀表自動化、消防等公用工程。 |
(一)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施工臨時占地,應辦理相關手續,施工結束后進行恢復;施工期充分利用區域現有道路,施工機械和車輛應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落實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擴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壞范圍;嚴格控制井場、管線占地面積;對井場地表進行礫石壓蓋,防止由于地表擾動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線在選線設計、施工作業時,盡量避讓區域自然植被、區域內保護野生植物和野生動物。 2.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塵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嚴禁大風天氣施工作業。 3.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試壓廢水用于施工區灑水降塵;施工期設生活營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滲生活污水池(70m3),收集后定期拉運至克拉瑪依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4.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鉆井采用水基鉆井液,廢棄鉆井液和鉆井巖屑經不落地系統進行固液分離,處理分離出的液相回用于鉆井,分離出的水基鉆井巖屑進巖屑專用方罐,由巖屑處置單位直接拉運進行處理,滿足《油氣田鉆井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關要求后進行綜合利用;施工過程產生的挖方全部回填,無棄方;廢機油、廢棄防滲材料直接交由具有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克拉瑪依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 (二)落實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區塊內油氣集輸采用全密閉流程,開展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的檢測與修復,井場、站場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8-2020)中企業邊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要求,持續加強生產過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處理等控制措施。 2.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洗井廢水由儲罐收集后用罐車拉運至紅山嘴原油處理站采出水處理系統處理;采出水隨采出液密閉集輸至紅山嘴原油處理站進行油水分離后進入紅山嘴原油處理站采出水處理系統處理,經處理的采出水和井下作業廢水均達到《碎屑巖油藏注水水質推薦指標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標準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定期對采油井的固井質量進行檢查,確保固井質量合格,防止發生油水竄層等事故。嚴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滲技術規范》(GB/T50934-2013)的相關規定做好地面防滲,確保任何事故情況下未經處理的含油廢水不外排。 3.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帶罐作業,落地原油100%回收;壓裂返排液采用專用罐拉運至紅山嘴原油處理站壓裂返排液處理裝置處理,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后外輸至紅淺外排區域;含油污泥、事故狀態下落地原油及修井過程產生的廢機油、廢棄防滲材料交由具有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轉運、處置,執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 4.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采用吸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限值要求。 |
無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