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軍區參謀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人社發〔2021〕33號),明確自治區將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九項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
申領條件:參保企業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失業保險費,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沒有市場前景、生產恢復無望的“僵尸企業”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予發放穩崗返還。
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中小微企業辦法實施。
為阻斷疫情傳播,減少經辦接觸,2021年穩崗返還采用“免申即享”的社保經辦模式,采取后臺數據比對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經公示、審批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將直接精準發放到對公賬戶,參保單位無需申請填表。
經審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瑪依石油分行等18家單位,符合申領條件,擬穩崗返還82368.31元,現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示期間對返還單位及金額有異議的,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反映(電話:6234544)。
附件:克拉瑪依市參保單位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公示表(2021年第五批)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