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自治區簡化用電報裝審批流程推進用電報裝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1〕521號)。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10千伏及以下用電報裝涉及的電力接入工程(不包含高壓高危、高壓雙電源、高壓專線等重要用戶,以下簡稱接入工程),以及因電力用戶接入需新(擴)建的公共電網工程。不適用于涉及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接入工程。
三、工作目標
低壓、10千伏及以下高壓接入工程行政審批時間分別壓減至5個、10個工作日以內。
四、審批事項
(一)明確接入工程審批事項清單。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接入工程在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階段的審批事項包括: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公路涉路施工許可、影響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許可、占用林地許可(包括臨時使用和永久占用)、占用草原許可(包括臨時使用和永久占用)等(清單詳見附件1)。不在清單以外新增接入工程審批事項。
(二)免予審批部分接入工程相關許可。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低壓接入工程(含用戶接入引起公共電網新建、擴建工程)、申請長度在500米(含)以內的10千伏及以下高壓接入工程(對涉及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或永久占用林地和草原的除外),在向有關部門報備破路(破綠)方案、占路保護方案,并保證不低于原設計標準恢復后,免予辦理清單內審批事項。使用市政綜合管廊資源或與其它用戶共用廊道資源的,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允許符合條件的接入工程實行審批承諾備案制。自2021年12月1日起,對用電容量2000千伏安以下且開挖長度在500米至1000米(含)的10千伏及以下高壓接入工程,供電企業根據規劃、交通、城管、園林、交警等部門要求,提交項目信息并作出書面承諾后,可直接組織施工。接入工程涉及占用林地和草原(包括臨時使用和永久占用)不適用于承諾備案制。
五、審批流程
接入工程審批,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實現聯合審批(限時辦結各環節審批要求詳見附件2)。
(一)一窗受理。申請接入工程審批的供電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向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以下簡稱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申請,也可通過新疆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政務平臺)上登錄工程審批系統提交申請(申請材料詳見附件3)。
(二)材料初審。綜合服務窗口或工程審批系統受理申請后,由各區級自然資源部門進行材料初審,明確接入工程涉及的許可事項和審批部門,并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受理的意見。
(三)聯合勘查。初審通過后,由各區級自然資源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現場聯合勘查,確定最優工程路線方案并簽字確認,部門未派人參與視為無意見。
(四)出具勘查審查意見。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各部門自行在網上填報路線規劃和施工方案審查意見,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后反饋申請人。部門填報和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反饋時間合計不超過2個工作日。如需專家評審,時間另計。申請人按照審查意見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方案調整,超出時限的,需重新申請接入工程行政審批。
(五)并聯審批。施工方案完善后,申請人在工程審批系統提交各項審批所需的要件材料,各部門按照并聯審批方式在3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逾期視為同意。
(六)通知取件。各區級綜合服務窗口收到審批意見后,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工程規劃許可及施工許可綜合審批結果。申請人可在工程審批系統查詢結果。
附件:1.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事項清單
2.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時限表
3.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申請資料清單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事項清單
序號 |
部門 |
審批事項名稱 |
1 |
自然資源部門 |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
2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核 |
3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
4 |
交通部門 |
公路涉路施工許可 |
5 |
公安交管部門 |
影響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許可 |
6 |
林業和草原部門 |
占用林地許可(包括臨時使用和永久占用) |
7 |
占用草原許可(包括臨時使用和永久占用) |
附件2: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時限表
環節 |
子環節 |
工作時限 |
行政審批 |
一窗受理 |
實時受理 |
材料初審 |
1 |
|
聯合勘查 |
3 |
|
出具勘查審查意見 |
2 |
|
并聯審批 |
3 |
|
通知取件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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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 |
附件3:
克拉瑪依市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申請資料清單
序號 |
材料名稱 |
備注 |
1 |
電力接入工程聯合審批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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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方案(包含施工組織方案、交通組織保障方案和應急處置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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