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釋放消費潛力,活躍消費市場,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穩經濟工作相關要求,充分發揮消費券“擴內需、促消費、穩增長”的積極作用,市商務局聯合相關部門發放了一波消費券。
消費券的發放情況如何?消費券要如何使用?發放消費券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帶著上述問題,記者專訪了市商務局貿易市場科科長丁高峰。
記者:請您對這次的消費券發放活動進行一個簡單的介紹。
丁高峰:我市于1月16日至2月18日,分時段、多輪次發放百貨、零售、餐飲、文旅消費券,金額共計4000萬元。其中,電子消費券將于每日20:30開始在銀聯云閃付APP發放,每張票券自領取之日起7日內有效;紙質消費券由各區制定細化規則,通過街道、社區發放到特定群體。領到券后,居民可以在指定商戶進行消費,享受折扣優惠。
記者:我市發放消費券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丁高峰:一是通過發放消費券的方式,讓利于民,鼓勵市民走進商場、走進超市、走進餐廳消費,進一步增強群眾的消費信心,消除大家的顧慮,讓市場熱起來,讓經濟活起來。
二是消費券對于提振消費、促進經濟增長有“乘數效應”。發放消費券,既可以補貼市民日常消費、提振消費信心,又能惠及企業,推動經濟發展,達到提振重點消費、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我市消費增長的目標,加快促進我市經濟全面復蘇。
記者:此次消費券活動與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之處?
丁高峰:一是金額更大、優惠力度更大。這是我市第二次大規模發放消費券,第一次在2020年,共發放了2000萬的消費券,而此次活動發放的消費券總金額為4000萬。
二是覆蓋面更廣、受惠群體更多。此次發放的消費券分為電子消費券和紙質消費券。其中,線上發放的2800萬電子消費券普及面廣,手機定位在我市的居民和外地游客均可參與;線下發放的1200萬元紙質消費券,主要是針對60歲以上的老人、18歲以下的青少年兒童以及特定困難群體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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